美國最高法院已經要求政府對三星與蘋果之間的專利侵權沖突的看法。
昨天六月二十六日,代理訴訟長官杰弗里·沃爾(Jeffrey Wall)被邀請簡短地表達美國的看法。
今年二月,WIPR 報道,三星在加緊與蘋果再次爭吵,與韓國的公司申請更多的時間來提交請愿書的令狀移審。
該訴訟于2014年在加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審判,法院裁定,三星的智能手機裝置侵犯了美國專利號8,074,172,陪審團裁定侵犯了兩項美國專利:5,946,647和8,046,721。
三星被命令支付1.196億美元的損失賠償金,但呼吁。
去年二月,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一個小組撤銷了地方法院的判決。
但是,蘋果提交了一個重新審核en banc和聯邦巡回法院的請愿書,以8-3多數決定推翻了該小組的決定,并恢復了蘋果的1.196億美元的判決。
三星提交了請愿書的調卷令今年三月,聲稱全體法官的決定使得“幾乎是不可能的,甚至失效最瑣碎的專利”。
請愿書也是由一個單獨的決定引起的,非正式審查,一個不同的聯邦巡回法院小組“堅持強烈反對意見,即盡管地方法院應該發出永久禁令,盡管有不可彌補的損害的詳細結論”。
三星在其請愿中認為,蘋果獲得的禁令也“非常重要”,如果允許,“將對專利制度造成廣泛的傷害”。
三星表示:“這種禁令比起這種情況來說可能不那么簡單,”聯邦巡回法院又創造了“新的和不正確的專利法”。
“這些專利涵蓋了在智能手機上執行三萬個功能的具體和有限的方法,地方法院明確地發現,專利功能并沒有推動智能手機的銷售,而蘋果公司已經授權了專利訴訟。 ”
最高法院被要求回答是否過去的判例法要求法院根據35 USC第103條的規定,將專利視為法律的明確規定,“專利”對技術人員所熟知的技術至關重要。藝術”。
它還將回答法院在eBay v MercExchange的決定是否要求按照傳統的公平原則對禁令進行四因素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