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奶粉品牌“禧貝”在中國的商標權人,以侵犯商標權及擅自使用其企業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將海淘網站“蜜淘網”的運營方起訴至法院。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蜜淘網”構成商標侵權,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商標權人和海淘網站之訴
美國知名奶粉品牌“禧貝”在中國的進口和經銷商上海菲雅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簡稱上海菲雅公司),曾簽署兩份授權書,先后將名下所有的注冊商標“HAPPY BELLIES”以獨占許可的方式,授權給上海禧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上海禧貝公司)使用。
得到授權后,上海禧貝公司即在天貓、京東、蘇寧易購等知名電商開設“禧貝母嬰官方旗艦店”,銷售使用了禧貝標識的嬰幼兒食品。在商品包裝上,上海禧貝公司明確標示商品的原產地為美國,生產商為Nurture,Inc.,進口和經銷商為上海菲雅公司,并在保留英文原包裝的商品上加配了中文標貼用于說明。此外,上海禧貝公司還投入大量成本用于“禧貝”品牌的線上線下宣傳。
與此同時,在海淘網站“蜜淘網”上,也售有使用了“HAPPY BELLIES”商標的商品。通過瀏覽網站不難發現,在展示上述商品時,“蜜淘網”使用了“HAPPY BELLIES 禧貝”、“美國進口 禧貝HAPPY BABY”、“美國禧貝HAPPY BABY”等字樣進行了表述;在具體的商品展示頁面,個別商品的照片中含有中文標貼,標貼顯示有“上海菲雅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字樣。在對部分商品進行介紹時,“蜜淘網”描述稱“與美國市場同步銷售,經海關檢驗進入中國”、“美國本土的牌子,也只有美國市場銷售”。
關于所售商品的供貨渠道,“蜜淘網”表示系其聘請職業買手在美國本土網站下單購買并發送至美國倉庫,再轉發到香港倉庫,最后從香港郵寄到購買者手中。同時,“蜜淘網”還以定期結算貨款的方式,委托上海沐宏商貿有限公司直接向購買者發送商品。
法庭調查中,對于上海禧貝公司和“蜜淘網”所銷售的“禧貝”嬰幼兒食品,雙方均認可皆為美國Nurture,Inc.所生產的商品。
上海禧貝公司認為,“蜜淘網”侵犯了其商標權,同時擅自使用其“禧貝”企業字號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蜜淘網”的運營方北京背簍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整。
法院認定構成商標侵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對于“蜜淘網”所銷售的商品,雖為Nurture,Inc.所生產的、來源于美國的真品,但商標權具有地域性,在中國境內,上海禧貝公司系經授權的“HAPPY BELLIES”商標的唯一專用權人,未經上海禧貝公司許可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上述商標均構成商標侵權。
在本案中,“蜜淘網”銷售的嬰幼兒食品與上海禧貝公司的注冊商標“HAPPY BELLIES”核定使用的范圍相同;而“蜜淘網”銷售的商品上使用的“禧貝”標識也與上海禧貝公司的“禧貝”注冊商標無顯著差別,構成近似商標,易使消費者混淆。故“蜜淘網”銷售“禧貝”嬰幼兒食品的行為,構成對上海禧貝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應當承擔停止侵權的法律責任。
來源合法令“蜜淘網”免于賠償
我國商標法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蜜淘網”銷售的“HAPPY BELLIES”米粉等嬰幼兒食品,均可認定為購自美國市場。該商品在美國合法購得,再通過香港中轉進入中國內地,并在進入中國內地過程中通過海關,繳納了行郵稅。對于該種貨物進境及稅收繳納方式,我國并無禁止性規定,且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的大趨勢下,跨境海淘境外商品已成為我國內地越來越多普通消費者選擇的一種消費方式,只要跨境海淘的境外商品在來源國是合法生產、銷售的,且履行了合法的進境手續,就應當認定具有合法來源。
“蜜淘網”委托上海沐宏商貿有限公司直接向購買者發送的商品,系通過正常的經營行為取得。因此,“蜜淘網”銷售的“禧貝”商品來源均為合法,故無需承擔侵犯商標權的商品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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