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以驚人的速度不斷增長,借助于最新開發或取得的技術,眾多公司正在向價值鏈上游邁進,從傳統的制造型商業模式轉移到有策略性地將知識產權轉換成資本的方式。物聯網和生物技術就是企業轉型的兩大熱門行業。
中國企業迎來更多機遇
在物聯網領域,正如預期一樣,擁有新興技術的眾多中國創新型企業占據了該領域的優勢地位。然而,許多大型中國電器公司也在該領域尋找到了商業機遇,他們用雄厚的財力獲得相關技術,為自己在物聯網市場占得了一席之地。
例如,有媒體報道稱,美的公司收購東芝公司的白色家電業務中包含5000件專利。海爾公司耗資54億美元購買通用電氣的電器業務。據報道,此次交易包括通用電氣的物聯網專利資產組合。憑借著豐富的專利資產,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對于大型或中小型企業來說,專利許可已成為自然而然的商業選擇,也是企業增加潛在收入的重要來源。
生物技術領域企業已經收獲了其前期投資帶來的豐碩成果。在過去10年里,中國的生物技術投資金額增長了4倍多。在此期間,政府部門的千人計劃項目從海外吸引了眾多中國科學家,激勵他們發表文章并進行專利保護。近期,復旦大學將其研發的一系列免疫腫瘤備選藥物的專利許可給一家美國公司--滬亞生物科學,該公司計劃將復旦大學的研究成果推廣到臨床試驗,同時繼續開發滬亞公司自己的藥物。
專利許可還需仔細規劃
上述事例展示了中國高新技術企業在對外進行專利許可過程中遇到的良好機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成功的海外專利許可需要數月甚至數年的仔細規劃。
首先,資產組合的質量至關重要,這對于生物技術領域和其他技術創新領域來說更是如此。在這些領域內,一個十分賺錢的產品的專營權可能只取決于一小部分專利。此外,在某些國家,專利管理部門提供了許多由第三方挑戰專利有效性的渠道。例如,在美國,被控侵權者通常利用《美國發明法案》規定的授權后程序來無效涉案專利。在面對這些挑戰時,低質量的專利資產組合在少數幾個關鍵專利失效后便可能迅速變得毫無價值。
為構建高質量的專利資產組合,企業應在初期階段,最好在第一筆資金投入到研發之前便開始做好規劃。研究人員的雇傭合同、實驗室筆記本管理、合作雙方間的披露協議、市場分析以及專利律師的選擇等,均會對專利質量產生重大影響。對于意欲獲得專利資產組合的公司來說,還需與稱職的專利律師合作,以便依據公司的業務目標確定收購標的并仔細評估該資產組合。當然,公司希望花在目標專利上的每一分錢都是值得的。
第二,持有專利資產組合的公司應仔細思考如何以最佳方式將其轉化為收益。根據專利資產組合的性質,公司可以采用不同的策略。例如,生物技術發明通常擁有較長的市場周期,但也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進行技術研發。不過由于經歷不同的開發階段(臨床前階段以及臨床一期到三期),相關技術研發成功后價值通常會大幅提升。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還需思考專利許可的最佳時機--提前兌換成收益以使公司擁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還是投入更多資源并在未來取得較大回報?
另一方面,雖然物聯網相關技術的壽命通常較短,但其可以被應用于不同的技術領域,單一被許可人可能并不能充分運用相關專利。例如,一件互聯網領域的相關專利可以被同時應用于智能手表、廚房電器和智能汽車,在此情況下,許可人可能希望與不同行業的多個公司進行專利許可,使每一份許可指定不同的應用領域。
第三,相關企業應考慮將保障措施整合到專利許可中,以便更好地避免風險。盡管雙方企業滿懷希望達成許可協議,但在一些情況下,專利許可人的投資回報率無法達到預期。例如,制藥領域的被許可人可能無法促使藥物發明通過下一階段的臨床試驗,或者,制藥領域的被許可人可能以遠遠低于許可人期望的回報率轉讓相關技術。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審慎的專利許可人應預測這些可能性并將里程碑付款方式和退出策略整合到專利許可中。如果被許可人無法成功地將發明成果推入市場,此舉將使專利許可人有機會脫身。
當許可協議破裂時,締約雙方甚至可能對簿公堂。作為在海外進行專利許可的中國公司來說,需要考慮被牽扯進國外司法糾紛的實際風險以及高昂的訴訟成本。專利許可人應了解許可合同可能以法律爭端告終,因此相關合同中應規定訴訟管轄地以及管轄法律的合同條款。此外,專利許可人甚至可以在合同中寫上要求通過仲裁解決某些糾紛的條款。因為通常而言,仲裁費用要低于訴訟費用。
盡管專利許可交易中存在種種風險,但對于中國高新技術企業來說,機會比比皆是。眾多中國企業都擁有創新技術和長期規劃,并獲得了巨額投資,在進行海外專利許可時,還需更為慎重,做好策略規劃。